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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资兴建新邮轮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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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三十日)公布决定在启德自资兴建新邮轮码头,以确保首个泊位在二零一三年年中投入服务。

  在这发展模式下,政府将设计和建造邮轮码头,并将码头硬件租予码头营运商,收取租金,和保留土地和码头业权。相对於早前考虑将项目重新作土地招标,这做法的优点是政府更有把握按时间表完成建造工程。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刘吴惠兰说:「我们在今年七月宣布,由於早前的招标未能成功,政府会就启德发展邮轮码头重新进行土地招标,并会考虑由政府支付地盘平整工程和政府设施的建造费用。」

  「过去几个月,除了一直与业界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我们亦有密切留意市场最新发展,过去一年建筑成本显著上升,未来走势难以预计。加上近期发生的金融海啸,无论在项目成本,以至融资方面,都增加了风险和不明朗因素。所以有需要重新评估形势及市场对重新招标的兴趣,包括『流标』的可能性及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经过小心及反覆考虑后,政府决定出资兴建邮轮码头,承担整个项目的建造,建成后将设施租予邮轮码头营运者。」

  她解释说:「政府出资兴建邮轮码头,可以让我们更有把握早日落实计划,确保在二零一三年启用首个泊位。若我们冒险将码头及土地发展权重新招标又未能成功,然后才再由政府接手兴建,将会再次延误我们尽早完成邮轮泊位的计划。」

  「政府会透过公开招标,批出两份合约。第一份是地盘平整合约,包括兴建邮轮泊位;第二份是邮轮码头大楼合约,包括岸检及其他配套设施。我们会同步准备这两份合约以缩短工程时间。稍后会向立法会申请拨款。当首个泊位设施在二零一三年年中完成后,就可以即时投入服务。」

  刘吴惠兰补充说:「按政府出资兴建的模式,政府将保留有关土地及邮轮码头设施的业权。」

  「我们打算把邮轮码头出租,租约为期约七至十年。透过租务协议我们会达致两个目的:(一)引入市场营运专才,(二)可以监察营运商的表现。我们会参考海外经验和谘询邮轮及旅游业界,以制订租赁安排。」

  「政府会聘请有国际经验的邮轮专家,制订设计和建造码头的招标要求。我们会与旅游业界保持紧密沟通,特别是邮轮公司,务求兴建一个现代化及符合市场需要的邮轮码头。」



2008年9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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