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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九月二十三日)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修订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和甲类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牌照费架构的建议。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表示:「为奉行政府采纳的悉数收回成本的原则,以及配合广播市场和技术的最新发展,有关修订必须进行。」
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现有牌照费包含固定费用和可变动费用两部分,政府建议将可变动费用的收费按持牌机构每年提供的电视节目总时数计算。
发言人解释,数码广播的推行增加了频道选择和令观众分流,而持牌机构亦可在某些时间加推一些季节性或环绕个别活动的临时节目频道。在现时计算牌照费的架构下,牌照费中的可变动费用是按指定日期当日的节目频道数目来计算的,临时节目频道将不会用来计算可变动费用,而一些每日只播放有限时数电视节目的节目频道则会当作完整节目频道计算费用,故此有欠公平,亦未能配合崭新的数码广播环境发展。
根据建议的收费架构及电视台目前的节目安排,本地两间持牌机构,即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视)和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电视),均须於二○○八至○九年度缴付约470万元的固定费用,而亚视须另付约为294万元的可变动费用,无
电视则须另付约267万元的可变动费用。最终收费会视乎实际提供的电视节目时间而定,而牌照费预期会较二○○七至○八牌照年度略为增加3%至7%。
政府亦同时检讨「甲类其他须领牌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的固定费用,并将费用调低57%至73,500元。这类牌照规管在私人住宅楼宇或屋提供的内部电视服务。调整收费水平可减低可能存在的市场障碍,鼓励投资和为观众引入更多电视节目选择。
政府将於十月三日就《2008年广播(牌照费)(修订)规例》的建议收费修订刊登宪报,并於十月八日将建议提交立法会。有关修订费用如获立法会批准,将於十二月一日正式生效。
完
2008年9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