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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主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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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迅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被劳工处检控,今日(九月二十二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一万七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於本年一月四日在一个位於九龙塘的建筑地盘发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被一部流动式起重机所吊运的金属闸跌下击中死亡。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6A(2)(a)条规定,东主须为雇员设置及保持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统。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及监禁六个月。

  此外,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起重机械及起重装置)规例》第7J(1)(b)条规定,东主须确保被起重机械升起或降下的负荷物均充分地稳固。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二十万。



2008年9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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