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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塘(南部)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市区重建局观塘市中心-主地盘发展计划草图及市区重建局观塘市中心-月华街地盘发展计划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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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观塘(南部)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观塘市中心--主地盘发展计划草图及市建局观塘市中心--月华街地盘发展计划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九月十二日)说:「核准图提供一个法定的土地用途纲要,指引观塘(南部)的发展和重建,及执行市建局观塘市中心发展计划。」

  规划区面积约三百八十七公顷,位於九龙东部,属观塘区一部分。该区在土地用途上可分为两个部分:观塘道西南面是个历史悠久的工业区,即观塘商贸区,现时的工业区正在转型,以配合工商界在转变中的需要;而在观塘道及鲤鱼门道东北面的部分,则主要为住宅区。

  观塘商贸区的所有工业用地划作「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地带,以鼓励该区转型为混合商业、办公室及非污染工业用途的商贸地带,占地约四十六点八二公顷。此外,观塘商贸区内的七块用地划作「商业(1)」地带,以便为工人提供商业设施,占地约一点二一公顷。

  於观塘道东北面,市建局观塘市中心-主地盘及市建局观塘市中心-月华街地盘共占地约五点零六公顷。两个地盘分别於核准发展计划图中划为「综合发展区(1)」地带及「综合发展区(2)」地带,使该区能综合发展/重建成为住宅、政府及/商业用途,并提供休憩用地及其他社区和配套设施。

  约一百三十六点一公顷及十四点四六公顷的土地分别划作「住宅(甲类)」及「住宅(乙类)」地带。为配合当地居民及该区需要,约四十五点四三公顷土地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约四十二点一九公顷土地划作「休憩用地」地带,提供动态及静态康乐用途。约二十八点八八公顷土地划作「绿化地带」,其余六十七点二五公顷土地预留作道路及沟渠。

  核准图编号S/K14S/16、S/K14S/URA1/2及S/K14S/URA2/2现於城规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规划资料查询处、九龙规划处和观塘民政事务处,於办公时间供市民查阅。

  核准图复本於北角和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於城规会网页(http://www.info.gov.hk/tpb)浏览核准图。



2008年9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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