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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收回观塘工厂大厦(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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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署今日(九月十二日)提早完成收回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的观塘工厂大厦所有单位。

  房屋署发言人表示:「房屋署已围封整个厂厦。清拆后的地盘将交回政府处理。」

  观塘工厂大厦建於一九六六年,共有两座没有升降机设备的七层高大厦共八百一十七个单位,每个标准单位的面积为二十四平方米。由於该厂厦的设计已经过时,且结构日趋老化,房委会商业楼宇小组委员会遂於二○○六年十月通过清拆安排。

  随越来越多厂户迁移至内地经营,房委会於二○○○年推行「提早退租」计划,当时吸引了二百多名观塘工厂大厦厂户先后向房委会交还近五百个单位,至去年底,只余下百多名厂户仍然活跃经营。

  房屋署於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向余下的厂户发出终止租约通知书,知会其最后迁出限期为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其后因为体谅个别经营者的困难,限期延至今年九月十八日。

  受清拆影响的厂户由公布清拆当日起获冻结租金,并获发放约由八万元至六十三万元不等的特惠津贴,相当於一百○四至一百二十四个月的租金。是次房委会共发放三千四百多万元的特惠津贴。

  房委会策划小组委员会於二○○五年三月同时通过分期清拆四个楼龄由三十至四十六年不等的较旧工厂大厦,其中包括已於去年收回的大窝口工厂大厦以及今次收回的观塘工厂大厦;九龙湾工厂大厦预计将会在明年中收回,柴湾工厂大厦的收回日期则仍有待决定。所有清拆后的厂厦地盘都会交回政府处理。



2008年9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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