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东主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

  日发回收有限公司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被劳工处检控,今日(九月十一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二万一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去年九月二日在一间位於油塘的废铁回收工场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在使用一部电弧焊接设备时触电死亡。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6A(2)(a)条规定,东主须为雇员设置及保持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工业装置。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此外,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电力)规例》第9条规定,东主须确保所有电接线在保护方面有适当的构造及设计。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五万元。



2008年9月1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13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