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文署提醒市民切勿乱抛垃圾或煲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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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及电视台当值宣布员注意:
请在适当时间播出以下讯息: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吁请市民,在欢度中秋佳节时,要保持地方清洁、爱护公物、切勿煲蜡或将燃点的蜡烛直接插在场地的地面、草地或沙滩上,并须将垃圾妥善弃置在垃圾箱内。在康文署辖下场地(包括公园、泳滩、烧烤场)乱抛垃圾的定额罚款是一千五百元,煲蜡则可能被判罚二千元及监禁十四天。
完
2008年9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