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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代表选举二○○八年临时选民登记册及遭剔除者名单,将由今日(九月十日)起至九月二十三日,在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五时的办公时间,供公众人士查阅。
市民可到民政事务总署於香港湾仔轩尼诗道一三○号修顿中心三十楼的选举登记主任办公室,查阅临时选民登记册及遭剔除者名单的全部文本;至於临时选民登记册及遭剔除者名单特定部分的文本,则可到各有关新界民政事务处的助理选举登记主任办公室查阅。
临时选民登记册及遭剔除者名单中可供查阅的资料包括:现有乡村的选民姓名及其有关资料、原居乡村暨共有代表乡村的选民姓名及其有关资料,以及不再合资格作为选民的人士的资料。
任何人士如认为某登记人士不具备选民资格,或其名字不应列入登记册内任何部分,可在九月十日至二十三日期间,在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五时的办公时间,将反对通知书送交选举登记主任,或有关的助理选举登记主任。提出反对的人士必须亲自递交反对通知书。
任何人士如曾申请登记成为选民,而其名字并未记录在临时选民登记册内或被列入遭剔除者名单上;又或对其在临时选民登记册内所载的个人详情有任何申索,必须於上述期间的办公时间内亲自递交申索通知书。
至於那些主要住址是在香港以外的人士,他们亦可透过邮递、图文传真、电子方式(需要有认可证书证明的数码签署),或安排任何已获书面授权的人士送递申索通知书。申索通知书必须於香港时间九月二十三日送抵选举登记主任,或有关的助理选举登记主任。
有关反对通知书和申索通知书的表格,可於选举登记主任办公室及新界区助理选举登记主任办公室索取。市民亦可从村代表选举网页(www.had.gov.hk/vre)下载。
如欲了解进一步资料,请致电二一五二 一五二一查询或浏览村代表选举网页。
完
2008年9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9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