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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及延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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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九月九日)宣布委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夏正民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有关任命於二○○八年九月十日起生效;以及在其届法定退休年龄后延长服务三年至二○一二年七月。

  任命夏正民法官为上诉法庭法官及延长其服务的安排,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张举能法官则获委任接替夏正民法官为高等法院宪法及行政诉讼审讯表的专责法官。

  此外,林文瀚法官获委任为高等法院的遗嘱认证案件表的专责法官。

  夏正民法官的简历如下:
 
  夏正民法官於一九四四年在印度出生,一九六七年获伦敦大学颁授法学士学位(於罗德西亚大学学院取得学位,该学院为伦敦的境外学院)。他於一九七一年於津巴布韦获委任为律师、公证人及财产转让经办人,一九八三年加入当时的香港律政署出任检察官,并分别於一九八四年及一九八九年晋升为高级检察官及副首席检察官。他於一九九一年加入司法机构为地方法院法官,一九九八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2008年9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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