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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演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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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以下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今日(九月八日)在法律教育信托基金20周年庆祝酒会暨第五届「香港法律学生─暑期内地实习」结业典礼上发表的演辞全文(只有中文):

陈主席、各位信托人、各位嘉宾、各位同学:

  首先,本人谨代表法律教育信托基金,欢迎在座各位出席基金成立20周年庆祝酒会暨第五届「香港法律学生─暑期内地实习」结业典礼。

  今年是基金成立20周年,是个重要的里程碑。基金成立之时,正值80年代,内地对外开放刚刚起步。在这20年间,内地的发展突飞猛进,在各方面都取得卓越的成就。香港也经历过许多转变,由一个英国殖民地回归祖国,并根据《基本法》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成为一个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

  新的宪制保留了香港原有的生活方式,和保障了普通法制度的延续。在「一国两制」下,两地的交流和互相了解,是十分重要。基金早於80年代初,已有先见之明,致力推广内地和香港的法律教育,增进两地法律人士的沟通和合作。基金在这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贡献,实属难能可贵,成绩有目共睹。

  基金的主要工作,是赞助和安排内地年轻法律人士到香港进修研究,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和培训班,以及举办学生交流及实习活动。

  基金多年来已安排近200位,来自50多个内地机构,包括大学、研究所、国家机构和法院的法律工作者到香港进行研究,并安排他们参观多个政府部门和机构,包括司法机构、律政司、警务处、法律援助署、廉政公署、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等,让他们能够更了解香港的法律制度。

  在内地法律工作者访港期间,基金安排他们介绍内地法律制度,让香港的法律人士亦有机会了解内地的情况,以达到双向交流的目的。至今,基金在香港主办及与各机构合办超过40个法律专题讲座。邀请香港各界人士参与,出席人数共5,000人。另外,又在香港与内地主办及合办了15个研讨会,约共3000人出席。在反贪教育方面,基金与国家监察部合办了11期培训班,培训了千多名干部,又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合办了3期反贪培训班,培训了百多名局长。

  在教育下一代方面,基金在过去多年,一直与内地及香港的大学法律学院合作,於暑假期间赞助两地的法律学生到香港及内地交流,目的是加强学生对两地法律制度的认识,扩惗视野及经验,为将来贡献社会做好准备。至於在赞助内地法律学生来港交流方面,基金安排的活动包括大学听课、座谈、参观特区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香港基建和康乐文化设施等。而在香港法律学生到内地交流方面,活动包括学习中国宪法、民法、刑法及法制史等,和参观政府执法及立法机关。此外,亦有安排到法院、检察院、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及企业法律部门实习等。今天适逢第五届的结业,相信参与的同学必定获益良多。

  去年,基金在香港筹办了一连两天的模拟法庭审讯。这是以同一民事及刑事案件的实例,分别按香港及内地的庭审模式作模拟审判,全部角色都是由香港及内地的资深法官、大律师、律师、学者及学生担任。参与的人士可藉此模拟法庭审讯比较两地的审判制度,从而加强双方的了解。该两天的模拟审讯,更辑录成光碟以作教育用途。

  基金一切的事务,有赖陈主席和基金同人的默默耕耘和全力承担。他们为基金付出的时间和努力,完全是义务性质的,令人肃然起敬之余,也使人感到无限振奋。

  陈主席去年获特区政府颁授铜紫荆星章,正是表扬她致力推动香港及内地的法律教育,以及在促进两地法律界交流方面的贡献。本人认为不单如是,历年来参加过基金举办的研讨会、培训班等各类活动的人士、学生,多不胜数,这亦是对陈女士在基金工作所付出的努力充分肯定,可谓作育功深。

  最后,本人藉此机会代表法律教育信托基金,向各位多年来支持我们的人士及团体,衷心致谢。在你们的鼓励和支持下,我们定必致力基金的工作,以取得更大的成就。多谢。



2008年9月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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