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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程序覆检委员会(覆检委员会)今日(九月五日)发表第七份周年报告,概述覆检委员会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工作。
覆检委员会主席周永健说:「覆检委员会在二零零七年覆检了60宗已完成个案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证监会)不同范畴工作的程序。覆检委员会认为,一般而言,证监会在作出决定和行动时,已遵从其既定的内部程序。覆检委员会亦留意到证监会的内部程序在某些范畴有可以改善的地方。」
过去一年,覆检委员会覆检了证监会的已完成个案及内部程序,范围涵盖证监会在下列各方面的规管职能:
* 处理中介人的发牌申请;
* 对中介人进行的视察;
* 认可集体投资计划;
* 处理投诉;
* 调查和纪律处分;及
* 在双重存档制度下处理上市申请。
覆检委员会亦参考业界就证监会的内部程序所提出的意见,以找出可予改善之处,并将业界的意见转交证监会考虑。
覆检委员会第七份周年报告所载的各项意见和建议,涵盖证监会不同范畴的规管工作。自去年检讨个案所得并获证监会采纳的具体意见和改善措施详列於夹附的摘要。
周永健说:「我们衷心感谢证监会全力配合和支持,令覆检委员会的工作顺利进行,并期望日后继续与证监会紧密合作。」
覆检委员会在来年会继续与证监会讨论与该会内部程序有关的事宜。这些事项包括证监会处理资料不完备的发牌申请及有关查询发牌事宜的内部程序,处理投诉证监会的程序,以及培养遵从规则文化,以提高公众对证监会关注的规管事项的认知。
周永健补充说:「我们欢迎公众人士,尤其是受证监会内部程序影响的市场从业员,就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
周年报告全文及摘要可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网页(www.fstb.gov.hk/fsb/chinese/topical/preport07.htm)下载。公众可透过电邮(prp@fstb.gov.hk)向覆检委员会提出意见。
完
2008年9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