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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学生资助办事处发出:
学生资助办事处(学资处)现正逐步通知所有符合资格领取一笔过1,000元现金津贴的学生有关发放津贴的具体安排。该处将由十月中开始向符合资格的学生发放该项津贴。
学资处发言人说:「所有在2008/09学年已申请学资处的资助,并被评定为符合资格领取下列其中一项资助的学生,便可自动获发该项一笔过1,000元津贴,他们无须就有关津贴再另行向学资处递交申请。有关合资格的学生类别如下:
(a)符合资格领取「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或「专上学生资助计划」资助的大专学生;
(b)符合资格领取「指定夜间成人教育课程资助计划」下全额或半额学费发还的学生;
(c)符合资格领取「学生车船津贴计划」资助的全日制职业训练局或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学员;
(d)符合资格领取「毅进计划」下全额学费发还及/或「学生车船津贴计划」资助的全日制/兼读制毅进计划学员;
(e)符合资格领取「学校书簿津贴计划」、「学生车船津贴计划」及/或「考试费减免计划」资助的中、小学生;以及
(f)符合资格领取「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资助的幼稚园学童。」
学资处已於八月底开始向获批领取「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或「专上学生资助计划」的大专学生发出通知书,通知他们稍后可获发一笔过1,000元的津贴。该项津贴最早可由十月中起存入合资格申请人的银行户口。另外,学资处亦已在八月底开始向通过入息审查的中、小学生资助申请人发出通告,列明一笔过津贴最早可在十月中连同学校书簿津贴一并以银行过账方式,存入成功申请「学校书簿津贴计划」申请人的户口。已申请「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的幼稚园家长,最早亦可在本月内获学资处个别通知,确认其子女合资格领取一笔过津贴。这批家长可於十月内收到学资处安排发放的一笔过津贴款项支票。
符合资格领取须经入息审查资助的「指定夜间成人教育课程」或「毅进计划」的学生,最早可在十一月透过银行过账方式获发放一笔过津贴,而这些学生在这两个资助计划下可获得的学费资助额,学资处则会按资助计划的规定,待他们完成有关课程后安排发放。
至於在本学年稍后时间才核实通过入息审查的申请人,学资处会在2008/09学年内向他们一并发放其在有关资助计划下的资助额,以及该项一笔过津贴。
社会福利署(社署)亦会在十月份向在2008/09学年符合资格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下与就学有关的定额津贴的学生(由幼稚园至中学教育),发放一笔过1,000元的津贴。符合资格的受助人届时可透过平日领取援助的方法收取该笔津贴,无须另行提出申请。
此外,社署亦会向在2008/09学年符合资格领取幼儿中心缴费资助的学生,发放该笔津贴。符合资格的「幼儿中心缴费资助计划」申请人会在十月份收到社署以支票形式寄出的款项。
行政长官在二○○八年七月十六日於行政长官立法会答问大会中宣布了一系列短期措施,以减轻家庭住户(尤其是弱势社群)在高通胀下的生活压力。其中一项纾缓措施是向每名在2008/09学年符合资格领取学生资助的学生(由幼稚园至大专教育)及每名领取综援的学生(由幼稚园至中学教育),提供一笔过1,000元的津贴,以纾缓家长在新学年应付开学开支的压力。
学资处发言人估计,在2008/09学年内约有五十五万名学生可受惠於这项一笔过支援津贴,预计开支约为5.5亿元。
如欲查询一笔过津贴的申领资格和发放安排,家长/学生可致电学资处:
「资助专上课程学生资助计划」 2150 6000
「专上学生资助计划」 2152 9000
「指定夜间成人教育课程资助计划」 3101 9004
下的全额或半额学费发还
「毅进计划」下的全额学费发还 3101 9017
「学校书簿津贴计划」、 8226 7067
「学生车船津贴计划」或
「考试费减免计划」
「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学费减免计划」 2154 2130
领取综援或幼儿中心缴费资助的家长/学生则可致电2343 2255,与社署联络。
完
2008年9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