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间电台对民航通讯频道造成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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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讯管理局局长(电讯局长)今日(九月三日)向民间电台送达通知,指示民间电台即时停止使用其无线电发射器,因有关发射器已被发现对民航处通讯频道造成干扰。
电讯管理局(电讯局)发言人表示:「电讯局在八月二十七日接获民航处的投诉,指用於民航服务的地空通讯频道受到广播讯号的干扰。我们随即展开调查。经过一连串深入调查和搜集证据的工作,包括民航处在九月二日提供的一段录音,发现干扰源自民间电台。由於干扰可能会对飞行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电讯局长今天根据《电讯条例》第32J条向民间电台送达通知,指示民间电台即时停止使用无线电发射器。」
发言人续称:「根据《电讯条例》第32J条,任何人如在明知而又无合法辩解的情况下以下述方式使用任何器具,即使用的方式导致对任何其他合法的电讯服务或器具造成有害干扰,即属犯罪,可处罚款港币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警告:「电讯局会密切监察有关情况,若民间电台没有遵守有关通知,停止使用无线电发射器,电讯局会按情况采取执法行动。」
完
2008年9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0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