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违例经营会社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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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经营持有会址合格证明书会所的男子今日(九月三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判罚2,000元。
案情透露,位於尖沙咀么地道的一间会所取得会址合格证明书开始营业,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於今年一月巡查该会所。
在调查期间,牌照处人员乔装顾客在该会所内惠顾,但职员并没有核实牌照处人员的会员身分,或邀请其成为会员。经营该会所的男子触犯了合格证明书特别条件一,被控违反《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21(1)(a)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当局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致力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完
2008年9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