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违例经营会社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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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持有会址合格证明书於铜锣湾经营会所的男子今日(八月十九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判罚2,500元。
案情透露,位於铜锣湾富明街的一间会所於去年七月取得会址合格证明书开始营业,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牌照处)去年十一月发现该会所供非会员使用,遂向证明书持有人发出警告信。
去年十二月,牌照处人员乔装顾客在该会所内惠顾食物和饮品,但职员并没有核实牌照处人员的会员身分,或邀请其成为会员。此外,该会所物业的设计亦被发现与已注册之图则有所出入。身为会址合格证明书持有人的男子触犯了合格证明书特别条款一及三,被控违反《会社(房产安全)条例》第21(2)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当局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致力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完
2008年8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