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对楼宇玻璃幕墙监管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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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发言人今日(八月七日)表示,楼宇玻璃幕墙的设计和建造必须符合《建筑物条例》的规定,该署在这一方面有订定严格的设计及建造标准,以及监管制度,因此,香港楼宇的玻璃幕墙在结构上是十分安全的。
该署发言人说:「任何人在建造有玻璃幕墙的楼宇之前,必须要事先将玻璃幕墙的设计图则提交予屋宇署审批,每道幕墙必须要符合荷载、风力、耐火及防渗水等设计及建造上的标准,并需进行实物全荷载测试,以证明达到这些标准。」
就昨日鱼涌华兰路一幢商业大厦有两扇玻璃窗被强风吹脱,飞击对面一幢住宅楼宇,损毁四个单位的窗户的意外,屋宇署已即时派员到现场视察。发言人表示,掉落的玻璃窗属於玻璃幕墙可开关的部份,事发时有关窗户可能并没有关紧,因而被烈风吹脱,事件应与玻璃幕墙的设计及建造无关,屋宇署正与有关承建商跟进及进行调查,并会视乎调查结果采取适当行动。受影响的单位业主亦可以向该事件的负责任者追讨赔偿。
发言人又提醒业主及管理公司,要小心及正确使用窗户,在强风时应记得关紧窗户,并要适时保养及维修幕墙、玻璃窗及玻璃窗墙系统。
完
2008年8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