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主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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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有限公司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八月七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七万二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於本年一月十日在茶果岭公众货物装卸区发生的致命意外。一名工人从岸边堕海,引致头部受伤及遇溺死亡。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6A(2)(a)条规定,东主须为雇员提供及保持一个安全和不会危害健康的工作系统。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十万及监禁六个月。
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货物搬运及货柜处理作业)规例第4(1)规定,东主须确保设有并保持拯救遇溺雇员的设施。东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万。
完
2008年8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5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