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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外籍家庭佣工「规定最低工资」的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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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发言人今日(八月六日)宣布,因热带气旋关系,原定容许外籍家庭佣工(外佣)雇主按以前「规定最低工资」签订合约的宽限期限,由今日延至明日(八月七日)。

    政府于今年七月九日宣布了新的「规定最低工资」水平为$3,580。新的工资水平适用于所有在今年七月十日或以后签订的外佣雇佣合约。根据以往给予宣布新「规定最低工资」以前已签订的雇佣合约特定的宽限期,今年七月九日或以前按当时「规定最低工资」每月3,480元签署的合约,如果在宽限期内送抵入境处,该处亦会按所述工资条款处理有关申请。



2008年8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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