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政府律师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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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将於二○○八年十月左右招聘政府律师。
律政司发言人说:「正如二○○七年的招聘工作,所有投考政府律师职位的人士必须在综合招聘考试的英文运用试卷取得『二级』成绩,以及在中文运用试卷取得『一级』成绩。」
就所需成绩而言,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C级或以上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而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D级或以上的成绩,则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
发言人说:「在特殊情况下,应征者或可获豁免在中文语文能力方面的要求。」
他补充说,在这次招聘投考政府律师的人士,也必须已参加《基本法》测试。应征者在该测试的表现,不会影响申请职位及面试的资格,但会用作评核其整体表现的考虑因素之一。
下一轮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会在二○○八年十月四日举行。有意投考政府律师的人士如未参加《基本法》测试及/或未获所需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或同等学历,可於二○○八年八月二日至十五日期间,报考下一轮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然后再投考政府律师职位。有关的招聘广告会在今年稍后时间刊登。
发言人提醒有兴趣投考政府律师职位的人士(包括只谙一种语言的人士),於二○○八年八月报考下一轮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
有关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的详情,以及网上申请系统的资料,将於二○○八年八月二日在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招聘事宜」项下)公布。
完
2008年8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2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