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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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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七月二十八日)代十三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二名雇主追讨约港币19,000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二名与讼人,包括梁育珍经营的怡家花店及Milicom Development Limited经营的Pub Wild Wild West,均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与讼人须向积金局支付港币15,386.25元及3,782.11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审裁官同时下令各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港币90元及96元。



2008年7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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