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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发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五日)表示,学生成功修毕第四届应用学习课程试点计划所获得的资历,在持续进修及工作方面均可获广泛认可。
第四届(二○○六-二○○八学年)的应用学习试点计划分为六个学习范畴,包括创意学习、媒体及传意、商业管理及法律、服务、应用科学、工程及生产,提供共三十二个已通过质素保证程序的课程。
此届共超过3000名学生成功修毕课程,当中有部分更完成超过一个课程。至於二○○七-二○○九学年试点计划,则有约4600名学生报读上述六个学习范畴下的20个课程。
二○○六-二○○八学年的应用学习试点计划,首次引入大专院校辖下的持续教育部门作为课程提供机构,它们分别为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香港教育学院持续专业教育学院、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及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
发言人说:「我们很高兴公务员事务局及香港高等院校持续教育联盟明了质素保证机制将贯彻於所有应用学习试点计划,因而延续认可成功通过质素保证程序的应用学习课程的资历。」应用学习试点计划的质素保证程序由教育局课程发展处及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联合执行。
学生如成功修毕一个通过质素保证程序的应用学习课程,在报读二○○八/○九学年起开办的各项课程时,其资历将获认为相当於:
* 一科会考科目合格(最多可计算两科),作为报读有关课程提供机构的进阶课程的资历;
* 一科会考科目合格(每科相当於一个积点,最多可计算两科,即两积点),作为报读中六及其后报考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资历;
* 一科会考科目合格(中文科及英文科除外),每科相当於一个积点,最多可计算两科,作为报读副学士先修课程的资历;及
* 成功修毕两科毅进计划选修单元(如学生成功修毕一个或两个通过质素保证程序的职业导向课程后,报读相关学习范畴的毅进课程,该生在毅进课程下只须修读七个必修单元及一个选修单元,而无须修读三个选修单元)。
发言人续说:「学生成功修毕通过质素保证程序的应用学习课程,在报考政府职位时,公务员事务局将根据教育局及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的建议,接受其资历为相当於一科会考科目合格(中文科及英文科除外),最多可计算两科。」
「成功修毕应用学习课程的申请人与其他申请非学位政府职位的人士一样,需符合所申请职位的其他入职学历及语文能力要求。」
「应用学习」前称职业导向教育,自二○○六年八月开始采用新名称,并获确认为三三四学制新高中课程中可供所有学生选择的选修科。在新学制下,学生在应用学习所取得的成绩,将记录在其香港中学文凭内的选修科项目栏。
为支援应用学习的可持续发展,教育局正计划邀请有兴趣的机构参与一系列的研究计划。详情请浏览应用学习网址:http://www.edb.gov.hk/apl。
完
2008年7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