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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湾公园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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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与发展商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新鸿基)就确保马湾公园可按时完成及让公众参与管理公园的安排达成共识。

  鉴於就马湾公园落成一事近期引起关注,发展局在呈交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的文件中指出,1994年提交并获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批准的原来总纲发展蓝图需作出修改。

  新鸿基原本所构思的马湾公园将会是一个设有多种机动游戏的围封式主题公园,以商业形式经营并须收取入场费。其后,为了减少与香港迪士尼乐园在概念上重叠,并为保育树木及保留马湾旧村的风貌,新鸿基建议公园以「香港大自然」为主题,重保留和翻新马湾旧村的现有构筑物,以及保护自然环境和文化传统,并促进和谐和家庭价值。

  根据这新构思,发展商向城规会及有关政府部门提交经修订的2003年总纲发展蓝图,并获批核。由於总纲发展蓝图的改变,一些相关的事项亦需解决,当中包括需敲定相关道路计划的修改。这一切皆使马湾公园第一期的发展完工日期需由2006年6月延至2008年12月底。

  马湾公园第一期共有三项设施。「大自然公园」是结合自然、教育、艺术和爱为主题的生态公园,已於2006年年底竣工及进行试用,并於2007年7起正式开放给市民免费使用。「挪亚方舟」是按照圣经记述挪亚方舟的原来尺寸而建造的多功能中心,当中的设施包括多媒体展览场地、4D影院、活动中心和宾馆。「太阳馆」是一个教育中心,当中将会展出有关中国天文历史、太阳能及相关资讯的展览,并会设有太阳望远镜让参观者观测太阳系。

  待批地完成,「挪亚方舟」预计可於2008年年底前落成。然而,「太阳馆」的设计、建造及投入营运则需视乎修订道路计划获授权的进度而定。 发展局发言人说:「新鸿基承诺「太阳馆」将於道路修订计划获得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

  「地政总署会密切监察建筑进度,以确保可尽快完成马湾公园第一期的这项最后的设施。在政府与新鸿基签订的协议项目中虽然没有订明第二期的竣工日期,我们已邀请新鸿基就第二期的构思、设计、营运和管理,谘询当地居民包括荃湾区议会;并会与新鸿基紧密合作以期能早日开展第二期的工程。」

  「我们亦欢迎新鸿基同意在规划第二期发展时,考虑社会近年对保育及活化的重视,而事实上马湾旧墟在潜质上具备循上述方向发展的质素。」

  根据协议项目的有关规定,政府会与新鸿基就马湾公园的不同范畴签订补充协议。此外,政府与新鸿基亦会就马湾公园的未来管理安排的具体细节签订管理协议。两份协议的主要条文如下 -

(a) 在马湾公园第一期完成之际,新鸿基须向政府缴付在1997年「珀丽湾」发展项目的土地补价中所扣除用作兴建马湾公园但未支用的结余款项,连同所计算的利息。直至2008年6月,预计兴建马湾公园第一期的费用约7亿元;另直至2008年6月所累积的利息已超过4亿元。

(b) 通过成立一个10人谘询委员会,让公众人士参与马湾公园的管理,为持续营运马湾公园提供意见。政府将有权提名4名成员及联同新鸿基另外提名2名成员进入该谘询委员会。有关成员可包括官员及社会人士(包括相关区议会的议员)。新鸿基亦同意马湾公园有限公司的十名董事会成员当中应可有5名由政府提名的董事。

(c) 马湾公园有限公司将成立一项储备金,供维修、保养及改善马湾公园之用。在每个七年财政期完结时,任何经扣除合理营运成本的盈余将放入储备金内,若有任何累计的赤字,新鸿基须自费承担有关的亏损。在马湾公园批地契约(康乐用途地契) 21年的年期届满时,新鸿基会将最终(正数)的储备金结余交回政府。

  发言人说:「马湾公园是一项由公帑兴建的设施,而新鸿基将会确保公园在可持续的基础上营运。政府重视马湾公园的良好管理,特别是确保设施可供公众使用。我们很高兴新鸿基同意这个原则,和上述提到的安排。」

  「新鸿基亦承诺马湾公园本质属於一项社区计划,并不会以此为该公司赚取任何利润。」

  「与马湾公园营运相关的协议项目补充协议及管理协议将会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文件,提供稳固的基础,确保公园的设施能得以适当的营运以供公众享用。」



2008年7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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