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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公布六月份检控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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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八年六月份因触犯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执行的管制污染条例,被法庭定罪的个案共有四十四宗。

  其中违反《废物处置条例》有二十三宗,违反《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有十六宗,三宗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两宗违反《噪音管制条例》。

  一宗走私大量废电脑显示器往内地的个案,涉及非法进出口化学废物,被法院於六月判以其中一项最重的刑罚。

  水警於五月五日在本港以东边境水域截获一艘货船及一艘游乐船只,调查后证实该两艘船只涉及非法出口罪行。环保署根据《废物处置条例》控告内地船主和本港船主串谋未持有许可证而输出受管制废物,以及未按照《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雇用持牌化学废物收集商提供服务。

  两人每项有关环保的控罪分别被判监禁两个月,另外因违反《进出口条例》被判监禁四个月,所有控罪的刑期同期执行。

  环保署发言人说:「法院判处重罚,对非法跨境转移危险废物有阻吓作用。政府会继续在边境执行严格管制,致力保护环境。」



2008年7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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