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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三读通过前的致辞(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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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三读通过前的致辞:

主席女士:

  我想借这个议事堂,很感谢各位立法会议员,在过去这几个月,为审议这条法案尽心尽力,又在过去这两日多,大家在这个议事堂有很好的辩论。我特别要感谢主席,你为了主持这个法案会议尽心尽力,又极有效率。

  在过去的二十多个小时中,很多时或者我和很多议员意见不一致。特别是我很欣赏涂谨申议员在过去十多年那么坚持,很多时候我们的意见像「火星撞地球」般,但我很尊重涂谨申议员,他是我很尊重的对手。

  另外,我亦要多谢刘江华主席主持了数十小时的法案委员会会议。在此,我可以对各位议员说,对全香港市民说,条例通过后,我们一定会尽我们能力,使到将来的法定监警会,一定要运作得好。无论是在政策上,甚至资源上,我们保安局一定会尽力去支持,当然,资源申请有既定的程序,我们要根据政府的资源分配程序来申请。

  在辩论当中,有很多议员都说没有这条条例比有这条条例好,警监会好过现时的监警会。我很同意李国麟议员的说法,在这个时候,公众期望都希望我们立法,给予现时的警监会有一个法定的地位。

  其实,我说过很多次,我们香港的警队是一支很优秀的警队,大部分的警务人员都是很专业,很奉公守法,只有一小部分可能滥权或者做违法的事。我在这里再重申一次,我们是不会容忍这些害群之马的。

  李柱铭议员也是我十分尊敬的一位议员,他或只会坐在会议厅中至今晚或明日,我祝愿他在离开会议厅后生活愉快。他比较公平,跟我说我们警队是一支十分优秀的警队,而大部分警员都是奉公守法的,这一点我完全同意李议员的讲法。不过,他在刚才致辞的时候,有一点我不太同意,好像提到西藏国旗。我在此一定要重申一次,西藏是我国不分割的一部分、是中国的一部分,是没有西藏国旗的。

  多谢主席。



2008年7月12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9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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