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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致辞(三十四)(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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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修正《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第20条的标题、第(1)款的中文文本及第(1)款(a)段的致辞:

主席女士:

  我动议修正第20条的标题、第(1)款的中文文本,以及第(1)款(a)段。

  修正案是以「监警会」取代「警监会」;以「须汇报投诉」取代「须具报投诉」;及将条文分段。

  修正案得到法案委员会的支持,恳请委员予以通过。



2008年7月12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3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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