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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致辞(二十三)(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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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修正《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第19条的标题及第(1)、(2)、(5)、(6)及(7)款的中文文本的致辞:

主席女士:

  我动议修正第19条的标题及第(1)、(2)、(5)、(6)及(7)款的中文文本,修正案的内容已载列於发送各位委员的文件内。

  修订是以「监警会」取代「警监会」。

  修正得到法案委员会委员的支持,恳请议员予以通过。



2008年7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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