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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在《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致辞(十三)(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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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动议修正《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第15条第(1)及(2)款的致辞:

主席女士:

  我动议修正第15条第(1)及(2)款,修正案的内容已载列於发送各位委员的文件内。

  修订是以「监警会」取代「警监会」,以「须汇报投诉」取代「须具报投诉」,及以「须知会投诉」取代「无须具报投诉」。

  修正案得到法案委员会大部分委员支持,恳请委员予以支持并通过。



2008年7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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