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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应慎防索偿代理招揽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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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大众必须慎防索偿代理向你招揽生意,他们通常宣传以「不成功,不收费」的服务,协助遭受人身伤害的顾客追索意外赔偿。

  律政司发言人今日(七月八日)说,索偿代理的行为可能构成「助讼」或「包揽诉讼」等刑事罪行,同时人身伤害受害人的索偿权利可能因此未被全面保障而利益受损。

  发言人强调,在工伤及交通等意外中受伤的人士,应向律师寻求法律意见,或向法律援助署、劳工处及社会福利署等相关政府部门求助。

  索偿代理在广告中,声称可协助在任何意外中受伤的人士追讨赔偿,而他们只在成功讨回赔偿金后才收取费用。

  发言人补充说,索偿代理可能会与受害人订立协议,要求受害人向索偿代理缴付所讨回的赔偿金中相当大的部份。

  他表示政府一直致力打击「助讼」及「包揽诉讼」等罪行,并特别指出警方在七月三日在全港各地成功采取行动,拘捕与该等罪行有关连的二十一名人士,并就该次行动表示欢迎。

  在被捕的二十一名人士中,两人已被控以「串谋助讼」、「包揽诉讼」及「串谋包揽诉讼」等罪行,今日提堂。

  根据香港法律,非法资助他人进行诉讼,或分取诉讼得益,皆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及最高监禁七年。

  政府将由明日起在各电视台及电台,播出最新制作的宣传短片及声带,提醒市民防范索偿代理的非法行为。



2008年7月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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