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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第二季发出四份预售楼花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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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於二○○八年第二季共发出四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期间,该署亦发出一份商业单位转让同意书。

  地政总署今日(七月七日)公布,该四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涉及不同地区共二千零七十六个住宅单位。其中位於元朗的住宅项目涉及二十八个住宅单位,预计於二○○八年八月完成。另外三个位於深水桋、沙田及何文田的项目,共涉及二千零四十八个住宅单位,预计於二○○九年二月至七月完成。

  截至二○○八年六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十七份,而有待核准的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则有八份。

  该十七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涉及七千九百五十一个住宅单位。其中一个住宅项目涉及八百二十五个单位,预计於二○○八年九月完成。另外十四个项目涉及六千一百三十九个单位,预计於二○○九年完成。其余两个住宅项目涉及九百八十七个单位,预计於二○一○年落成。

  市民如欲索取过去六个月已批出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截至二○○八年六月底有待核准的申请的最新资料,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二一四七 五四七五或浏览地政总署网页,网址是www.landsd.gov.hk。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之前,应该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地方的定义、委托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管理费按金及其他相关资料,以及政府批地文件中的特别条件,亦会载於售楼书(通常印有中文版本)内,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亦应详细阅读。

  此外,他们亦应留意,发展商可能会预留单位直接与买家作私人配售,而在同意书制度下,发展商无需制订有关单位的价目表。



2008年7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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