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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民政事务局局长就《西九文化区管理局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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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七月二日)在《西九文化区管理局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时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代主席女士:

  我很高兴西九文化区管理局(西九管理局)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西九文化区计划已经酝酿多年,本地文化艺术界亦已相当长时间欠缺场地空间。我注意到今日在报章上刊出了「文化界西九关注组」的联署启事,署名的有粤剧界人士,亦有其他文化艺术界人士。他们表明热切期望尽快落实西九文化区工程,发展优秀文化、扩大业界空间、提升香港大都会的层次。现在,政府和立法会的确应该下决心落实西九文化区计划,推动香港文化艺术的长远发展。

  我听到了议员刚才对草案提出的各种意见。在作出回应之前,我想感谢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周梁淑怡议员和其他委员,为审议西九文化区管理局条例草案所付出的努力。在过去三个多月内,草案委员会共举行了十五次会议仔细讨论了草案,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包括很多不同的意见,使条例草案能更臻完善。我亦要再次感谢由梁家杰议员作主席的「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发展计划小组委员会」在过去十多个月以来对西九文化区计划及西九管理局条例草案提出的意见。
  
  自今年二月提交立法会审议西九管理局条例草案以来,政府一直在条例草案委员会与议员进行坦率而详细的商量讨论。我们已因应议员的意见,准备在恢复二读辩论时就条例草案作出57项修正案,涉及草案中共21项条文。我将在稍后的委员会阶段详细介绍这些修正案。

  首先,我想说明西九管理局条例草案的主要理念和原则。

  成立西九管理局,是推动落实西九文化区建设。条例草案清楚列明西九管理局是要配合落实西九文化区的愿景,为香港文化艺术长远发展尽其责任。我们经考虑议员的意见之后,同意提出修正案,更清楚订出管理局一系列明确的目标,确保其履行职责的方向。这些目标包括发展各类艺术和文化新作品及实验作品,展能艺术当然是各类艺术之中。在上两个月,中央图书馆就办了一个残障人士的画展,其作品的水平和特色都?对是一流的。管理局的目标还有发掘和培养本地艺术界人才、本地艺术团体及与艺术有关的本地从业员,相信将来西九管理局亦都会考虑包括展能艺术的人才。西九管理局的管治架构是建基於本地法定架构行之有效的最佳做法,同时亦参考了外国一些相机关的经验。

  条例草案为西九文化区管理局订立的管治架构,将在高问责性、高透明度以及有效营运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由立法建立的框架,必须为管理局在操作上提供足够的弹性,让其能够充分发挥角色,根据西九文化区计划不同时期的不同需要,履行职责和调配资源,以至从世界各地吸引人才。

  西九文化区是属於全港市民的。西九文化区管理局被委以重任,掌握调拨大量公共资源,当然必须向市民交代。条例草案内包括了多项管制和问责条款,以厘定管理局、行政、立法和独立监察机构等不同方面的责任。

  我亦想指出,西九文化区是一个推动香港长远文化艺术发展的计划,但它只是我们整体文化建设的一部分。不能够要求西九管理局解决香港文化发展的一切问题。如果要求由西九管理局实现「人人有权参加文化生活」,这恐怕超乎实际。又如推动粤剧,西九文化区内的戏曲中心肯定会有助粤剧的发展。但正如刘千石议员刚才所说,不能把所有的粤剧寄望於西九的建成。实际上,推动粤剧的发展亦等不到西九的完全落成。特区政府在西九文化区计划之外,事实上亦会继续投放适切资源和采取积极措施,发展文化软件和硬件。在发展文化软件的政府经常性开支,在二○○八-○九年度已有所增加,包括对专业文化艺术团体、香港艺术发展局、香港演艺学院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现行工作的恒常拨款有所增加;亦加强了对承传、推广和发展粤剧的支持,包括在高山剧场之外,会安排在交通方便的演出场地,提供优先的档期供粤剧界演出。在西九以外地区发展专用文化艺术设施,如在观塘区兴建跨区文化中心,改建油麻地戏院为粤曲中心等等,同时亦加强艺术教育、人才培训等方面。这些措施对於配合落实西九文化区计划的愿景,也非常重要。

  现在,我想综合回应刚才发言的议员就草案的某些重要范畴提出的意见。

  条例草案委员会就董事局的成员组合进行了详细讨论。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将肩负的职责广泛而繁多,包括规划西九用地,兴建和营运各艺术文化场馆,因此需要按不同阶段的发展,委任具不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才进入董事局,组成一个上下一心,紧密合作的团队,竭力履行管理局的职责。董事局将包括不少於八名及不多於15名非公职人员,西九管理局要发展一系列的文化艺术设施,董事局需要最少五名成员具艺术文化背景。

  我强调这是一个推动文化发展的机构,不必去等同政治架构,有关委任董事局的成员的准则方面,草案委员会和团体代表均有意见认为,委任西九文化区管理局董事局内五名或以上具艺术文化背景的非公职人士的准则,应确保被委任人士在文化艺术界具一定的认受性和代表性。考虑了大家的意见后,我们会提出修正案,指明这五名或以上文化艺术界人士应在这方面具备深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或广泛阅历,或在香港、内地或其他地方的艺术文化界具有良好声望。

  此外,亦有意见认为应在条例草案加入其他非公职人士成员的委任准则。我们在听取了意见后,将会提出修正案,加入这些准则,包括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另外,条例草案亦列明董事局须包括最少一名由行政长官委任的立法会议员。条例草案虽然并没有列明这类别的成员须由互选产生,但亦无排除议员之间可以互相推举人选。

  相信这些修正案,既可涵盖多元、广泛的范畴内的人士,又可保留适当弹性按照西九文化区不同时期的需要,委任人才进入管理局的董事局。
  
  管理局负责发展和营运西九文化区。有议员认为条例草案应规定管理局董事局的会议应向公众开放。在这议题上,我们觉得应该留待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因应实际情况决定应否及如何将其会议公开,而不必在法例订明。在条例草案委员会的讨论中,有议员认为我们应该参考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建造业委员会的赋权法例的做法,除特定的情况外,所有会议均须公开。但是,西九管理局的性质与其他管理机构和谘询组织不同,西九文化区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规划、发展、营运和维持西九文化区。它是一个法人团体,而董事局是西九文化区管理局的管治及执行机构。董事局及委员会有法定责任讨论和决定很多关於发展和营运西九文化区的事宜。这些不仅包括管理艺术及文化设施、举办艺术、文化和娱乐节目,亦包括管理如零售、餐饮和娱乐设施等商业设施。我们预期董事局和委员会绝大部分的会议将涉及很多敏感业务的讨论,包括设施管理合约、选择及评估,以至评核个别艺人或艺术团体的表现和博物馆的展览;以及制作不同节目、服务招标、场地管理的价格和预算等等。

  这些全部均属商业上和市场上敏感的资料,如果公开披露,将使管理局难於有效运作。由於处理这些事宜属西九文化区管理局董事局和各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估计其大部分会议都不能公开进行。

  我们比较了多个本地法定机构举行会议的程序和方法。除却作为规管组织,并无主动的行政功能的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建造业委员会外 ,大部分的相关法例都没有订明会议应公开举行。然而,相关法例通常容许董事局规管本身会议的程序。个别机构均有透过行政措施将会议公开。此外,我们在类似的海外法定机构的相关条文中亦没有察觉到有任何条款要求董事局会议须向公众开放。

  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固然应该以高度的公众问责性和透明度来运作。但公开会议并非提高工作透明度的唯一办法。还有其他可以采取的措施,例如管理局的工作资料、董事局的讨论和决定可以定期上载至其专门网站、定期发放通讯、在董事局会议后安排传媒公布会报告董事局的讨论和决定等。此外,条例草案列明立法会或其任何委员会可随时要求主席及行政总裁出席其会议,回答问题。条例草案亦规定,西九文化区管理局须就关於发展或营运艺术文化设施、相关设施及附属设施的事宜及在拟备发展图则时谘询公众。政府又会透过修正案,规定管理局成立一个谘询会收集民意。因此,公众将有足够机会知悉西九文化区管理局的工作和表达意见。

  条例草案已订明管理局有法定责任,在发展和营运西九文化区时必须谘询公众。我们亦会进一步提出修正案,规定管理局设立一个谘询会作为常设的机制让管理局可在发展和营运西九文化区的不同阶段,有系统地收集公众意见。管理局可考虑通过不同渠道的提名以确保小组由广泛及均衡的代表组成。谘询会的会议必须向公众公开。这些条文相信可以使管理局谘询公众制度化。

  西九管理局的管治、怎样保障公众利益,在草案委员会有过详细的讨论。我们考虑了议员的意见,会提出委员会阶段修正案,加强监管的条文。

  在理财方面,条例草案规定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必须以应有的谨慎和应尽的努力管理其财政资源,并以审慎理财的方式投资於财政司司长指明的类别或种类。我们亦拟提出修正案规定管理局须成立投资委员会,以监督西九管理局财政资源(包括一笔过拨款)的管理和投资。投资委员会的主席和成员须具有与委员会工作相关的专长和经验。

  所以大家可以见到,条例草案已为西九文化区管理局订立了严谨的管治架构,在高问责性、高透明度以及有效营运之间取得合理的平衡。

  我亦明白到有议员要求管理局应该订立上诉的机制,然而西九管理局并非规管机构,它需要履行不同范畴的职责,要用法例明文规定管理局什么决定是可以上诉未必合符实际。但我们会提请管理局成立后,根据运作的经验,设立一个处理申诉的机制。

  我完全理解议员关心使用一次过拨款时需要有高问责性和高透明度。所以,除了在条例草案内的各项问责和管制条款外,我们计划作出适当安排,向立法会汇报使用这笔公帑的情况。管理局须在第一期核心文化艺术设施完成后或不迟於二○一四-一五年,就第一期设施发展的进度和发展第二期设施的计划,作一个中期检讨,向立法会或其之下的委员会汇报检讨结果。

  在作出汇报时,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必须提供第一期设施发展的整体情况,包括进度及任何未完成的设施;发展第一期设施所动用的资本开支;西九文化区的整体财务及营运状况,包括经核数师核实的详细收支帐目表;第二期设施的初步展望和计划,以及初步的财务估算。

  主席女士,西九文化区是为香港长远的文化和艺术发展的策略性投资,有助建构香港成为国际文化创意大都会。我谨此陈词,恳请各位议员支持条例草案,以及将会在全体委员会阶段提出的政府各项修正案。



2008年7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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