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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交通意外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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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七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刘江华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交通意外黑点,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每个交通意外黑点的位置、过去三年在每个黑点发生的交通意外宗数及有关意外所造成的伤亡人数;各交通意外黑点当中,哪些不涉及道路路口的路段;

(二)过去三年,哪些快速公路和不涉及道路路口的路段发生了较多的交通意外,或造成较多的人命伤亡;

(三)有否参考已发展国家用以评定交通意外黑点的准则和做法;及

(四)有否在所有交通意外黑点设置交通标志牌,提示驾驶者小心驾驶;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及(二)符合目前交通黑点定义的地点,以及过去三年每年在这些地点发生的交通意外宗数及伤亡人数,已详列於附表。当中不涉及道路路口的地点亦已在附表分项列出,而有关的数字显示,发生较多交通意外的快速公路或不涉及路口的路段,包括青葵公路、东区走廊及吐露港公路。

(三)根据运输署目前订定交通黑点的准则,如某个地点,於一年内发生六或以上涉及行人受伤,或一年内发生九或以上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都会被列为交通黑点。订定准则介定交通黑点,是为了可以就发生较多交通意外的地点作重点研究,从而归纳意外成因的共通之处,并对该地点可能引致意外的道路环境因素,提出针对性的改善方案。运输署在订定目前采用的准则时,已参考过外国的做法。而根据所得资料,外国订定交通黑点并没有统一的方法,有关准则也没有国际标准。各地所采用的方法都会考虑当地的独特情况来决定。

(四)运输署的经验显示,竖立「交通黑点」标志对提示司机小心驾驶的作用不大。因此,为求真正达到警告驾驶者小心驾驶,以及为驾驶者提供具体指示,运输署一直都重於因应个别地点的特殊情况,加设有实际警示作用的交通标志,包括「道路急转」、「前面有向下斜坡」、「开始减速」、「前面有行人过路处」等,以使驾驶者能掌握更多资料,小心驾驶,促进道路安全。

  事实上,我们在调查交通意外及改善道路设施的工作?对不限於在交通黑点进行。如某地点曾经发生严重人命伤亡、或引起特别关注的交通意外、又或者发现有相同类别的意外集中在同一地点或个别意外明显可能因环境因素而导致等,则不论有关地点是否被列为交通黑点,运输署也会研究方案,提出适当的改善道路安全建议。运输署及路政署也会继续在全港各区定时巡查道路交通情况及设施,及透过区议会的交通及运输委员会的定期会议、政府热线、交通投诉组或市民直接投诉等,听取区议会、地区人士及市民的意见。如有需要会采取适当的改善措施,包括竖立适当交通标志,警告驾驶者小心驾驶及为驾驶者提供指示。



2008年7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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