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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於本星期三(七月二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恢复二读辩论《西九文化区管理局条例草案》。有关法案若获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此外,《2008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定额罚款(吸烟罪行)条例草案》及《追加拨款(2007-2008年度)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亦将会恢复进行,有关的法案若获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议员议案方面,刘健仪议员将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就本会於1998年7月8日、2000年12月20日、2002年10月9日及2007年7月11日的会议上提出和通过决议成立的现有十八个事务委员会,按内务委员会的建议,批准附表所载的经修订职权范围及各相应政策局/机关列表;而经批准的各项修订於立法会2008-2009年度会期开始当天生效。
议员将会辩论一项有关研究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寄宿学额、高中教育及就业机会的有关事宜小组委员会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将由张超雄议员动议,内容为:「本会通过研究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提供寄宿学额、高中教育及就业机会的有关事宜小组委员会的报告,并促请政府落实该报告所提出的建议。」
议员又会辩论一项有关积极推动废物回收及循环再造的议案。该项议案将由方刚议员动议,内容为:「鉴於香港所产生的废物量不断增加,其中不乏可供循环再造的有用物料;惟香港政府未有专责部门负责废物回收,亦没有政策鼓励循环再造工业将本地废物进行再造,以致大量有用物料被弃置堆填区;加上《产品环保责任条例草案》通过在即,当中又未有就胶袋回收及循环再造提交配套建议,故本会促请政府∶
(一)在征收胶袋税后一年,就有关条例的成效,包括减少胶袋数量、回收数量和供循环再造的数量进行检讨;
(二)在环境局辖下成立专责部门,负责拟定回收可供循环再造废物的政策,并与处理垃圾的食物环境生署加强合作,将可供循环再造的废物分类回收;
(三)提供诱因或适当协助予废物回收商,规范管理和促进回收行业的发展;及
(四)提供税务、土地等诱因,吸引本地或国际先进的废物再造行业在香港投资废物循环再造工业,将本地产生的废物尽量透过循环再造解决,减少最终倾倒在堆填区的废物,并推动香港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创造就业机会。」
蔡素玉议员、单仲偕议员及余若薇议员将分别就方刚议员的议案动议修正案。
政府议案方面,食物及生局局长将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於2008年6月6日订立的《2008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3号)规例》及《2008年毒药表(修订)(第3号)规例》。
环境局局长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一项决议案,议决修订於2008年5月1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8年污水处理服务(工商业污水附加费)(修订)规例》。
此外,财务委员会主席谭耀宗议员将提交财务委员会审核2008-2009年度开支预算的报告,并向大会发言。房屋事务委员会主席李永达议员;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刘江华议员;政制事务委员会主席吕明华议员;财经事务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议员;教育事务委员会主席曾钰成议员;福利事务委员会主席张超雄议员;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主席林健锋议员;生事务委员会主席李国英议员及环境事务委员会主席余若薇议员,将分别提交有关的事务委员会2007-2008年度报告,并向大会发言。
在会议上,议员又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十九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利用「立法会资讯传真服务」(电话号码:2869 9568)或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2869 9399,座位先到先得。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语音广播」系统,即场收听会议。
完
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5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