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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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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六月三十日)宣布委任李瀚良法官为首席区域法院法官及委任唐文先生为总裁判官,任命於二○○八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获委任的法官和司法人员简历如下:

李瀚良法官

  李瀚良法官於一九五五年在香港出生。他於一九八六年及一九八七年分别取得香港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八七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同年加入当时的律政署为助理检察官,一九八八年和一九九一年先后晋升为检察官和高级检察官。他於一九九三年获委任为裁判官,一九九九年和二○○○年分别获委任为主任裁判官和总裁判官,二○○七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唐文先生

  唐文先生於一九五三年在香港出生。他於一九七七年、八六年及八七年分别取得社会科学学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八七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同年加入当时的律政署为助理检察官,并於一九八八年和一九九一年先后晋升为检察官和高级检察官。他於一九九三年获委任为裁判官,二○○一年晋升为主任裁判官。



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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