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政府就重写《公司条例》进行第三次公众谘询
********************

  政府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宣布,就《公司条例》中有关股本、资本保存制度及法定合并程序的各项建议,进行公众谘询。

  这次谘询是重写《公司条例》的过程中所进行的第三轮谘询工作,谘询为期三个月,由今日至九月三十日。

  今次谘询的建议摘要如下:

* 股本

  政府建议强制所有公司采用无面值股份制度(即股份不会再有面值或名义价值),并在改制前给予公司十二个月的时间以检讨有关安排。谘询文件亦建议因应改制作出其他相应及相关修订。

  在现行制度下,凡在香港成立而又拥有股本的公司,都须为其股份设定面值。因此,每股股份均有一定额表面价值作为其面值,而这面值是公司一般可发行股份的最低价格。

* 资本保存制度

  政府不赞成於所有分发方式中全面采用偿债能力测试。不过,政府希望就应否简化和修改现行有关减少股本、公司购买本身的股份及为他人收购本身的股份而提供资助的资本保存规则,征询公众意见。

* 法定合并程序

  政府会考虑除了现有的法院认许程序外,在香港实行不经法院的法定合并程序。

  政府发言人今日表示:「我们希望所有有关团体及持份者就建议提出意见。同时,我们亦感谢公司法改革常务委员会(常委会)及有关谘询小组的宝贵意见。谘询小组由专业团体和商会代表、学者及常委会成员组成。」

  重写《公司条例》的工作在二零零六年年中展开,旨在将本港公司法现代化,并提升香港作为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第二轮谘询已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展开,涵盖范围包括公司名称、董事职责、法团出任董事及押记的登记。该轮谘询将於下星期一(六月三十日)完结。

  发言人补充说:「我们欢迎尚未就第二轮谘询发表意见的人士在下星期一或之前提交意见。」

  各轮谘询所搜集的意见将会获考虑纳入在二零零九年年中发表的条例草案拟稿内,再作公众谘询。我们初步计划在二零一零年第三季向立法会提交《公司条例草案》。

  市民可从网址http://www.fstb.gov.hk/fsb下载第三轮的谘询文件。市民可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把意见邮寄至香港金钟道六十六号金钟道政府合署十五楼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公司条例草案专责小组,或将意见传真至(852)2869 4195或电邮至co_rewrite@fstb.gov.hk。



2008年6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3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