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动议修订《2008年商品说明(标记)(黄金及黄金合金)(修订)令》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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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马时亨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修订《2008年商品说明(标记)(黄金及黄金合金)(修订)令》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谨动议修订《2008年商品说明(标记)(黄金及黄金合金)(修订)令》。
我们建议就《商品说明(标记)(黄金及黄金合金)令》的第6(1)条,作出轻微的技术性修订,好使条文更清晰。
另外,我们亦建议修订附表3,在告示中以「《商品说明(标记)(黄金及黄金合金)令(第362章,附属法例)》」取代不合时宜的引称。
请各位议员支持我提出的修订。多谢主席女士。
完
2008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