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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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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发出: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六月十日)代六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五名雇主追讨约港币五万八千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与讼人Englandfox Interior Design & Decoration Limited同意雇员申索的金额。审裁官下令与讼人须向积金局支付港币一万八千九百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另外,四名与讼人,包括曾德平经营曾德记、潘灿华经营锦兴公司、Mishe Limited及扬升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红叶,均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与讼人须分别向积金局支付港币20,182.12元、15,025.5元、3,015.25及989.42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审裁官同时下令各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港币一百二十六元、二百元、九十元、一百零六元及一百六十五元。



2008年6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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