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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条例草案向符合规定的强积金户口注入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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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将於星期五(六月十三日)在宪报刊登《二零零八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旨在提供法律框架,透过麹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落实财政预算案的建议,向每名月入不超过一万元的合资格强积金计划成员及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计划成员的强积金户口注入六千元。

  由於现行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未有就雇主、雇员及自雇人士以外的其他人士或团体向强积金户口作出供款订定条文,因此有必要对条例作出修订。

  该条例草案亦将赋予积金局权力,收集及使用所需资料,以编制合资格获注款人士的名单。有关可获注款的资格准则已於较早前由财政司司长公布,有关准则并不包括在条例草案的范围内。

  政府发言人今日(六月十日)说:「该条例草案是推行财政预算案有关建议的重要一步。尽早通过条例草案有助积金局进行资料搜集、整合和核实等工作,以编制合资格获注款人士的名单。当中涉及共约五百万个强积金户口和职业退休计划户口。」

  「我们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工作,以期能尽早完成立法的程序。我们会致力在二零零八至零九年度开始向有关户口注入款项。」

  该项财政预算案的建议显示政府对加强较低收入人士的退休保障所作出的承担。财政司司长於今年四月二十三日公布会扩大注款计划的适用范围。

  以下类别人士如月入不超过一万元将会符合获得注款的资格:

* 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是强积金供款帐户的持有人;

* 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是强积金保留帐户的持有人,而这些持有人最后一次向强积金供款帐户供款,是在政府财政预算案公布前一年内(即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期间),或曾在该段期间是职业退休计划成员;

* 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是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界定供款计划的成员;以及

* 在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是获强积金豁免的职业退休界定利益计划的成员。

  根据积金局初步估计,符合资格获得注款的人士大约有一百七十万人。

  该条例草案将於下星期三(六月十八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2008年6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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