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二○○八至○九年公务员薪酬调整
***************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今日(六月十日)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经考虑四个公务员中央评议会的职方就政府提出的公务员薪酬调整方案的回应后,决定首长级和高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上调6.30%,中层和低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上调5.29%。上述薪酬调整追溯自二○○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发言人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的公务员薪酬调整幅度与政府原来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一致,而大部分职方代表亦已接纳有关建议。有关调整大致反映私营机构在二○○七年四月起的十二个月内的一般加薪幅度,我们相信有关调整是公平和合理的。」

  根据现行的机制,公务员年度的薪酬调整(如有的话),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经考虑薪酬趋势调查得出的薪酬趋势净指标、经济状况、生活费用的变动、政府的财政状况、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以及公务员士气后决定的。

  政府将会在二○○八年七月四日举行的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会议上呈交是次薪酬调整的建议,以待委员会批准。



2008年6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3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