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民政事务局局长就议员动议议案「推动本地足球发展」的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为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六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议员动议议案「推动本地足球发展」的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多谢多位议员就议案提出的宝贵意见。

  正如议员所说,每个球迷都是专家,各有高见,可以有热烈的争论。希望各位议员今后继续支持足球运动,继续支持香港体育运动的发展。

  特区政府促进香港体育运动的基本方针,是积极配合本地各体育总会推动其体育项目的发展,并且提供适当的支援,主要眼於体育运动的普及化、精英化和盛事化。本地各个体育总会都自行管理,并且从属於有关体育项目的国际联会,负责落实有关体育项目在香港的发展。这些同样适用於足球运动,香港足球总会(足总)就同国际足球协会建立了联系。

  特区政府经常与本地各体育总会商讨,因应各个总会对其运动项目的发展策略,定期检讨各项合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优化。以足球运动而言,我们与足总经常讨论,研究本地足球的发展定位、目标、架构、策略,以及落实的措施。

  刚才我在辩论开始时的发言,已讲到政府对香港足球总会的支持,以及在地区普及足球运动的措施。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为鼓励更多市民参与足球运动,一直透过18个分区办事处为不同年龄组别的人士举办足球训练班。足总由二○○二年开始举办地区丙组联赛,邀请全港18区组队参加。各区区议会都已确认资助成立地区足球队,过去三年,各区区议会合共拨款超过600万元资助各地区足球队。经过联赛的升降机制,葵青地区足球队已於二○○四/○五年度晋升至乙组联赛,刚才不少议员都提到的大埔地区足球队更於二○○六/○七年度晋升至甲组联赛,而沙田地区足球队将於二○○八/○九年度球季晋升至乙组参赛。

  二○○五年成立的体育委员会,就香港发展体育运动的政策、策略、资源运用等事宜向特区政府提供意见。体育委员会之下设有社区体育事务委员会、精英体育事务委员会和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配合本地各体育总会的自行管理,从整体上去策划推动体育运动的发展,而并非就单一的体育项目去代作决定。这合作机制一直行之有效。梁刘柔芬议员提出由政府详细研究,或聘请专家研究本地足球运动发展定位、整体发展规划、订立长期及短期目标、以及相关落实措施等事项,这些本来明显是属於有关体育总会主导的事情。在政府代为开展有关这单项体育运动的研究之前,必须先与足总就此达成周详的共识,并且充分谘询体育委员会的意见,才作出决定。

  梁刘柔芬议员非常关注本地青少年足球运动的培训,我们现时透过康文署的资助计划,与足总合作推行一系列有系统、全面及互相衔接的青少年足球训练计划,供5至19岁的学生或青少年参加。其中的「学校体育推广计划」资助足总派出教练到学校,为学生提供足球训练,并安排导赏团,让学生免费观看大型的国际足球赛事,如「2008北京奥运足球预赛-香港对日本」的赛事,以提高学生对观赏足球赛事的兴趣和知识。另外,康文署亦资助足总推行一整套的「青少年足球发展计划」,包括「青少年足球推广」、「幼苗足球培训计划」、「青苗足球培训计划」、「青少年地区足球队训练计划」及「区域代表队训练」,以发掘有潜质的球员接受进一步训练,期望他们日后可晋升为「香港代表队」成员,代表香港参与国际赛事。

  康文署更资助足总举办不同的本地足球赛事,包括「五人足球联赛」及「香港青少年足球联赛」,参与的球队数目超过450队,广受大众欢迎。其中「青少年足球联赛-香港超级杯」赛事15岁以下组别的冠军球队,可获得赞助,代表香港出席每年的「曼联超级杯-亚洲区决赛」,令本地青少年球队有难得的机会参与世界级青少年赛事。

  关於支援球队进行外地集训及参与海外赛事,足总得到政府资助,在本地举办国际赛事,及让香港代表队参与国际赛事,向海外队伍学习,汲取国际赛经验。康文署配合足总,曾邀请国际知名球队来港作表演赛,包括二○○三年「西班牙皇家马德里足球会访港」及二○○七年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十周年回归杯」,使本地球迷及香港代表队能够有机会与德国拜仁慕尼黑、巴西圣保罗及中国国家队等世界级足球队切磋。

  在交流活动方面,自一九九七年起,足总透过「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取得额外拨款,让香港代表队参与「全国运动会」及「全国城市运动会」的足球比赛。自二○○六年起,康文署每年亦会额外拨款资助足总派出两支年龄分别为11至12岁及13至14岁的青少年足球队参加「粤港澳青少年足球交流活动」,让本地青少年球员与内地足球精英切磋。

  议员亦都关心青年足球运动员的教育需要,这与我们的考虑是一致的。早前,我们已获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八间院校承诺支援运动员,并接受及考虑由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或香港体育学院推荐的运动员入学申请。我们相信,这项安排可以令有潜质的运动员,包括足球运动员,专心在体育发展之余,在个人整体发展上亦得到照顾。

  关於足球场地,康文署已特别把部分体育场地划为香港代表队训练中心及指定场地。现时,足总选定了位於黄大仙的马仔坑游乐场作为香港代表队训练中心及另外42个草地足球场作为足总的指定场地。香港足球代表队可以在12个月不限节数,优先预订马仔坑游乐场作训练之用。

  在过去三年,康文署辖下的50个草地足球场及27个人造草地足球场的使用率分别为百分之一百及百分之八十。为了增加足球场的可用场次及进一步完善设施,康文署至今已将六个天然草地足球场改建为第三代人造草地足球场,开放给市民使用。部门亦正筹划下一轮八个球场的改建工程,预计可於二○一○年完成。在未来三年,我们将兴建12个新的球场供市民使用,包括四个人造草地足球场,两个天然草地足球场及六个硬地足球场。

  同时,我们积极协助足总申请在将军澳堆填区拨地兴建「足球训练中心」。环境保护署现已批出为期21年的土地牌照予足总,而香港赛马会慈善信托基金亦已於二○○五年批出一亿三百万予足总筹建该中心。计划兴建的足球训练中心有多个合乎国际标准的草地足球场、集训宿舍、饭堂、课室、物理治疗室等。政府会继续为足总提供合适的支援,配合中心的发展。

  议员还提到,我们应为推动本地足球职业化提供支援,并为建立足球团队品牌打造理想环境。正如我先前所说,个别本地体育项目的发展,是由有关体育总会扮演主导角色,他们会制定有关发展目标及计划。参考世界各地的成功例子,我们认为体育项目职业化及团队品牌的建立应由市场主导,并要视乎社会的整体体育气氛而发展。

  至於议员提到我们应鼓励海外球会在港设立足球学校,我想指出,由於现时足球运动在国际上已发展成为高度商业化的体育项目,海外球会会否来香港设立分校属於他们的商业决定,并须得到足总的认可,政府只适宜担当支援的角色。

  作为总结,我希望重申政府会继续投放资源加强足球运动员培训及提升场地设施,推动本地足球运动的发展。我们亦会继续与社会各界合作,致力推广热爱体育的文化,鼓励更多市民参与体育活动,并协助业界举办更多大型体育活动,以提升香港在国际体坛的地位。

  主席女士,我谨此陈辞。



2008年6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2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