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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署发言人今日(五月三十一日)表示,七十五个团体将於二○○八年六月举行慈善筹款活动。
这些团体将於指定公众地点卖旗、售卖徽章或纪念品,或放置钱箱作募捐用途。
发言人指出,六月七及二十一日被定为分区卖旗日,当日将有三间机构分别在港岛、九龙及新界举行卖旗活动。卖旗活动可於上午七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进行。
任何团体或机构如计划在公众地方进行慈善筹款活动,或售卖徽章、纪念品或类似物件的活动,应向社会福利署申请公开筹款许可证。
社署网页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whatsnew/已列载获发许可证的慈善筹款活动。
市民如对筹款活动有所怀疑,可浏览社会福利署网页,亦可致电社署热线二三四三 二二五五,或於办公时间致电社署总部二八三二 四三一一。
发言人呼吁举办筹款活动的团体采取预防措施,防止诈骗情况出现。
他说: 「卖旗机构须在卖旗钱袋上印上机构名称,并注明『卖旗日已获社会福利署批准举办』。」
卖旗日以外的其他一般慈善筹款活动,举办的团体须在举办筹款活动地点的当眼处展示许可证,亦须为直接参与筹款活动的员工及义工提供适当的身分证明,如工作人员名牌或襟章,以资识别。
发言人劝喻卖旗团体为筹款义工订定指引,列明筹款地点、时间及收集卖旗钱袋的指定地点。
他说:「假如筹款团体发现遗失钱袋或有关物品,或有人意图开启钱袋或未经批准而进行筹款,请立即与警方联络。」
发言人补充说,市民如对卖旗活动有所怀疑,请不要捐助,并立即通知警方。
政府已公布《慈善筹款活动最佳安排参考指引》供慈善机构自愿遵守。公众人士可於社署网页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controlofc/sub_referenceg/阅览这分指引。
附件(一)为在二○○八年六月举行有关四川地震的筹款活动团体的名单,至於其他在二○○八年六月举行筹款活动团体的名单详见附件(二)。
完
2008年5月31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1时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