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持有人旅游更加方便
********************
********************
由二○○八年六月一日起,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商务旅游证)持有人在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计划成员地区过关时,不论有否获得该成员地区的预先审批,可在指定管制站特别通道办理入出境手续。
入境事务处发言人称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计划,旨在让经商人士在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地区内自由进出,促进在亚太区内的商务联系。
目前参与此计划的成员地区共有十八个,包括澳洲、文莱、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尼、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及越南。
在香港,凡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有效护照的香港居民,均可申请商务旅游证。唯申请人必须是真正的经商人士及有需要经常前往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地区作短期商务探访,且没有犯罪纪录及不曾遭任何参与此计划的地区拒绝入境。
商务旅游证的大小如一张信用卡,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持证人每次前往参与计划的成员地区时,若已获得有关成员地区的预先审批,可免签证逗留两至三个月。
发言人续称:「现时,商务旅游证持有人前往已获预先审批的成员地区,只需办理简化的出入境手续,包括可使用特别通道过关。由二○○八年六月一日起,持证人前往所有参与此计划的成员地区,不论有否获得该成员地区的预先审批,均可在指定管制站特别通道过关。[中国台北及日本除外—此两成员地区会容后公布实施日期。]持证人若未获该成员地区的预先审批,他们必须遵守该地区的入境规定,包括出示有效的护照及有效的签证(如适用)。」
完
2008年5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5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