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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灯光造成的滋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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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经常收到市民投诉,指政府部门辖下场地的灯光对他们造成滋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各政府部门分别收到多少宗市民的投诉,指政府部门辖下球场、公共屋邨内的路灯、公共屋邨内的停车场及政府其他设施的灯光对他们造成滋扰;

(二)有否采用任何关于公共屋邨内的路灯的设计(例如效法外国为路灯加上灯罩)和操作指引,以减少该等路灯的光线对附近的低层单位住户所造成的滋扰,以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和其他政府部门的辖下场地有否采用类似指引;及

(三)虽然政府曾多次表示无意立法规管光污染,但政府有否进行有关研究,例如外国如何处理光污染问题;若否,政府会否进行有关研究?

答覆:

主席女士:

(一)过去3年,各政府部门辖下球场、公共屋邨内的路灯、公共屋邨内的停车场及政府其他设施的灯光造成滋扰的投诉数字如下:

年度 政府部门  公共屋邨  公共屋邨内  其他政府
   辖下球场  内的路灯  的停车场   设施

2005  11      0     0      10
2006  16      2     0      14
2007  10      1     0      24

(二)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已订立设计指引,以确保屋邨的室外照明设施不会对市民造成影响。指引的要求包括,在靠近住宅单位的地方安装较矮的路灯或园艺灯、采用光源较集中的照明设施,把光线直接射到路面,避免灯光散落到居民单位内等。此外,房屋署会在晚上十一时或之前关闭公共屋邨球场内的照明设施及商场外的广告灯箱。房委会亦会因应个别情况及配合居民的需要,采取其他适当的安排,如更改照明设施的开关时间、灯光投射角度、改用较低功率的灯胆或改动路灯的位置等。

  另外,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会按各种场地在运作及安全上的需要,以及在尽量避免影响邻近居民的原则下,向建筑署提出工程照明系统的要求。建筑署会根据康文署要求,并参考国际认可的指引,如英国屋宇装备工程师学会建议的指引,设计有关工程的照明系统。建筑署已采取措施,包括调校射灯的角度、为照明系统加装灯罩或遮光罩、在公园采用向下照明的灯,和改用光度较低的灯泡等;康文署亦在不影响运作和安全的前提下,关闭一些夜间使用量不高设施的照明系统,以减低灯光对邻近居民的影响。

  除此之外,路政署在设置路灯时,亦会尽量避免路灯影响居民。如因环境的限制,路灯需设置在接近低层居民单位的位置,路政署会视乎现场环境和居民的意见,采取一些可行的措施,例如安装遮光板,以减低路灯对居民的影响。

(三)政府一直致力透过不同渠道,鼓励公众节能及提高能源效益,例如机电工程署早前便曾去信多个商会,鼓励他们呼吁属下会员减少不必要的照明设备,及采用高能源效益的照明产品。政府会继续监察有关规管户外发光设施的国际趋势,并会致力进一步改善照明设备。



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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