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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议通过从马湾开始租用的士的收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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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日(五月二十七日)通过修订《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三百七十四章,附属法例D)(规例)的附表五,让的士司机可向乘客收取,为接受从马湾开始并涉及使用青屿干线的租用,而於进入马湾时司机所缴付的三十元青屿干线使用费。这些法例上的修订必须进行以准许市区的士进出马湾。这些修订会在今年六月四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有关程序完成后,有关修订将於今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政府发言人说:「有关修订符合现行的安排。现时如在大屿山/赤濸角以外地方租用的士前往大屿山/赤濸角并涉及使用青屿干线,的士乘客须向司机缴付三十元附加车费,作为司机於离开大屿山/赤濸角时将会缴付的青屿干线使用费。」

  规例的附表五订明在何种情况下的士司机可向乘客收取附加车费,以收回司机为提供租用服务而使用各条收费天桥和隧道所缴付的使用费,以及订明附加车费的金额。由於现时的士不准进入马湾,规例的附表五并无规定的士司机可向乘客收取司机就从马湾开始并涉及使用青屿干线的租用而缴付的青屿干线使用费。政府已决定准许市区的士於深宵时段晚上十一时至上午七时在马湾营运,以应付居民的交通需要。



2008年5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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