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召集人谈副局长国籍问题(只有中文)
**************************

下稿代行政会议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召集人梁振英今日(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在行政会议结束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召集人:我完全赞同政务司司长昨日的讲法,我们要照顾香港的社会现实及历史背景。在《基本法》下,对於国籍问题,不单是政府架构内的国籍问题,在整个政治生态里,香港整个政治体制对国籍的要求都是本非常宽松的方针来处理。副局长没有国籍问题,选民也没有国籍问题,香港的情况是非常特殊,与其他社会不同。你只需在香港住满七年,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不论国籍,都可以做选民,所以副局长的国籍并不是一个问题。

记者:副局长和局长都是政治委任的官员,为何会有两套做法?虽然法理上没有规定,但会否让人觉得是政治敏感度不足?

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召集人:《基本法》没有分开政治任命和非政治任命,《基本法》也不是只对行政机关的官员在有需要作国籍要求时而作出要求,例如在司法机关,首席法官需要是中国籍;在立法会,不能超过五分之一的立法会议员拥有外国国籍,所以问题不是政治任命或非政治任命,而是是否跟《基本法》做事的问题。如果在《基本法》以外再加上一些额外的政治要求,恐怕会没完没了。最根本的做法是按照《基本法》的规定。

记者:有人认为副局长的人选是陈德霖的班底,你有何看法?

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召集人:我认为没有这样的可能。我也认识不少这些副局长和政治助理的朋友,其实社会上大家都有各种关系,我相信人选方面都是用人唯才,看看他的工作能力及对社会的承担,我看不存在什么「班底」或「马房」的问题。

记者:副局长有些人选尚未公布,会否涉及其他政党的人?

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召集人:这是行政长官的决定。我相信会尽量网罗各方面的人才,凡是有志、有能力、有承担、愿意服务香港社会的人士,我相信特区政府和行政长官都会尽量罗致这些人才。

记者:为免招人话柄,你觉得他们应否放弃外国国籍?

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召集人:我再重申这不是双重国籍的问题,中国国籍法没有双重国籍这个概念。一个人一是中国籍,一就不是中国籍,没有同时拥有中国籍及外国国籍的问题。香港是法治社会,我们依法办事,这是最根本的做法。



2008年5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43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