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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第六期申请五月三十一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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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五月二十六日)提醒市民,如欲於第六次申请期内申请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人士,必须於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运输署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逾期递交的申请将不获接纳。

  有兴趣人士可从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下载申请表格(TD569)及申请须知。此外,市民亦可前往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或民政事务总署各区谘询服务中心索取申请表及申请须知。申请人可以将填妥的申请表投入设於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的投递箱或邮寄申请表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三十九号夏黷大厦五楼五○六至五○八室运输署车辆登记号码分组。如以邮寄方式递交,则以邮戳日期为准。在递交申请表时,申请人无需缴交按金。

  在填写申请表前,申请人应细阅申请须知。申请人亦可以利用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所提供的服务,查询拟申请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是否符合基本组合规定。网址是http://www.gov.hk/tc/residents/transport/vehicle/regmarks.htm。

  运输署发言人补充说:「每名申请人只能在每一期申请递交一份申请表。如申请人提出超过一份申请,其所有申请将不获处理。递交申请后,申请不得撤回,而申请人亦不得更改在申请表上所列明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排列方式。」

  如有查询,申请人可致电运输署热线2804 2600。



2008年5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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