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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华获委任为立法会秘书处秘书长(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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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宣布,委任立法会秘书处助理秘书长吴文华,接替冯载祥出任立法会秘书处秘书长。

  吴女士是经过公开招聘的程序,获选为立法会秘书处秘书长;她会由二○○八年九月二十九日起履任秘书长一职,为期三年。冯先生将於同日起开始退休前休假。

  立法会主席兼行政管理委员会主席范徐丽泰议员表示:「对於吴女士获委任为立法会秘书处秘书长,我深感欣慰。吴女士拥有丰富的服务议会的经验,而且兼具出色的行政及领导才能,我深信她定能带领立法会秘书处面对未来的种种挑战,并继续为立法会议员及市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范太又对冯先生在十四年来为立法机关所作出的努力及贡献,表示感谢和赞许。她说:「冯先生自出任立法会秘书处秘书长以来,一直尽忠职守,对工作热诚投入,并成功领导秘书处在资源增值的环境下,仍然维持高质素的服务,让议员及公众人士对秘书处工作在质和量方面不断提高的要求,得到妥善的处理。」范太亦祝愿冯先生在九月底完成任期后生活愉快。

  冯先生是立法局秘书处於一九九四年独立於政府之后,即担任秘书长一职至今。

  吴文华的简历如下:

  吴女士现年五十七岁,她於一九九四年四月加入立法局秘书处,任职助理秘书长。在此之前,吴女士於香港政府服务了二十二年,并於一九九○年至一九九四年借调到当年的行政立法两局议员办事处,担任总行政主任,负责行政管理工作,而其中一项主要的任务,就是成立独立的立法局秘书处。

  一九九七年一月,吴女士被委任为临时立法会秘书,并在回归前领导一队工作人员在深圳为临时立法会提供支援服务。回归后,她重新被委任为助理秘书长。由二○○八年四月开始,吴女士被委派协助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督导新立法会综合大楼工程计划的策划及详细设计工作。

  一九九九年,吴女士获行政长官颁发公共服务奖状。



2008年5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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