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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油站用地招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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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梁淑怡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口头答覆:

问题:

  政府自二○○三年起,在油站用地招标安排上采用新的措施,包括在现有的租契期满后,不会再自动续约,而是会把油站用地重新招标,以及将油站用地分批推出招标,并容许投标者以一个标价竞投全部用地,以便有兴趣加入燃油市场的营办商可一次过取得相当数目的用地以得到规模效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在原有租契期满后被推出市场重新招标或被当局收回另作规划的油站用地分别有多少幅;

(二) 就第(一)项所提述被重新招标的油站用地而言,从其原有契约期满至新契约开始生效,平均相隔多久;及

(三) 当局有没有评估上述的新招标安排在促进本港车用燃油零售市场的竞争方面的成效?


答覆:

主席女士:

  方便新油站营办商加入,是促进车用燃油市场竞争的最佳方法。因此政府一直致力采取措施,方便新经营者进入市场。这些措施包括:

(一) 取消油站投标者必须持有特别进口牌照或燃油供应合约的规定,因为这些规定可能对进入市场造成障碍;

(二) 在现有油站的租约期满后,不再自动让现时的承租人续约;而采用把油站用地推出招标的方法;

(三) 在批出新油站用地或重新招标现有油站用地时加入一项新的批租条件,规定营办商必须在油站设置价格显示板,以增加价格的透明度;以及

(四) 自二○○三年六月起,将油站用地分批推出招标,视乎土地供应情况,以两至五幅为一批。新的招标方式有助新加入者尽快取得相当数量的油站用地及规模效益,从而在车用燃油市场中进行有效竞争。

  过去三个财政年度,即二○○五/○六、二○○六/○七及二○○七/○八,一共有十二幅油站用地的租约期满,而所有十二幅用地均重新招标作油站用途。新旧契约平均相隔约十个星期。这段时间要处理的工作包括分析标价、批出土地予中标者、安排中标者缴付标价余额及完成签订契约等。

  自二○○三年六月引入新的招标安排后,两个新营办商合共投得三十幅公开招标的加油站用地之中的二十一幅,成功进入市场;亦使原有的首三个主要营办商的油站数目份额由百分之九十三降至百分之七十七。这些数字都显示新招标安排有效促进车用燃油市场的竞争。

  政府於二○○五年委托顾问研究本地车用燃油市场,包括评估油站新招标安排对香港车用燃油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顾问研究报告於二○○六年发表。报告指出,有明显的迹象显示香港燃油市场的竞争正在加剧;报告亦指出新招标安排,有助新营办商扩充规模,促进竞争。



2008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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