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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本港的空气质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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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蔡素玉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口头答覆:

问题:

  据报,粤港两地的空气质素和本港路边空气质素均有恶化迹象。政府在上月公布的《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二○○七年监测结果报告》中指出,去年在粤港两地录得空气污染超出标准的日数平均占全年日数接近三成四,较前年上升百分之二点一九。报道又指本港政府在过去5年动用了近7亿元公帑改善路边空气质素,但本港本年首季路边空气污染情况却是自2000年有纪录以来最差,超标时数逾总时数的一成,中环的超标时数更达310小时,是9年来最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政府接获多少宗涉及本港空气质素和路边空气质素的投诉;

(二)除了气象因素外,政府会不会评估导致粤港两地空气质素和本港路边空气质素转差有什么其他因素;如果会,详情是什么;如果不会,原因是什么;及

(三)针对上述两项空气质素转差的情况,除了当局就本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本年1月28日的会议提供的文件内所提的措施外,当局有什么其他对策?

答覆:

主席女士:

  在回应具体问题之前,我想先解释近年的空气质素情况。

  空气质素除受到本地和区域内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影响外,亦会受到短期气象因素影响。污染物排放量的变化是最终导致空气质素改善或变差的基本因素,对空气质素的长期趋势有最重要的影响;而气象因素则会对空气质素造成短期的波动,但对长期趋势则影响不大。

  由於年与年之间的气象情况或会有所波动,可能会令个别月份的空气质素与往年产生偏差。因此,我们不能简单选取某一个短时段??例如某一个或几个月份的空气质素数据与往年同期数据比较,来判断空气质素有否改善或变差。

  要较全面评估空气质素的变化及减排措施的成效,最佳的方法是观察主要污染物浓度的长期趋势,即全年平均值的多年变化。

  据环保署的数据显示,过去三年,即2005年至2007年间,一般及路边监测站录得的主要空气污染物平均浓度变化不大,而比2004年稍好(见附件一)。自实施一系列减少车辆排放措施后,相对1999年来说,现时路边监测站录得的空气污染物平均浓度已有所改善(见附件二)。

  我现在就各具体问题作出回答:

(一)环境保护署收到的设诉一般是涉及特定的污染源或投诉对象,以作跟进执法行动的资料。署方在2005年共收到12,343宗涉及特定空气污染的投诉;2006年的数字是13,264宗;而2007年则有14,304宗。其中约有接近一半是与汽车的污染排放有关,其余的主要涉及个别污染源如酒楼油烟、地盘尘埃、臭味等。

(二)本港及邻近珠三角地区的经济近年快速增长,过去五年,香港的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了百分之三十,而广东省的更增加接近一倍。蓬勃的经济活动,带来了相应的发电、交通、工业等活动的需求,因而产生的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是影响粤港两地空气质素的根本源头。这些污染源的排放量的变化,是令空气质素转好或变差的基本因素。要改善两地空气质素,必须粤港两地政府、企业及民众共同努力,缺一不可。不过,透过粤港两地政府的合作机制及共同信念,粤港的减排措施长远对两地的空气质素应可带来改善,而有关的成效我相信最终亦会在珠三角区域空气监测数据的长期变化趋势中反映出来。

  但是,由於短期的空气质素容易受到气象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一般需要采纳约五年的数据,才可更客观及科学地评估空气质素的变化从而确立趋势。鉴於珠三角区域空气监测网络现时只有两年的监测数据,有关数据仍未足够用作趋势分析以及评估减排措施的成效。

  不过,这并不表示我们不会尽力监察及评估两地空气情况。粤港政府会在未来几年持续透过监测网络收集更多的数据,再结合对污染物排放量的估算,以评估两地空气质素的趋势及减排措施的成效。今年初双方完成的「珠三角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中期回顾研究报告」,正好为两地空气监控做好了资料搜集的基础。

  至於路边空气质素方面,政府自1999年后推行多项的措施以减少车辆排放的污染物,有关措施包括:资助车主把柴油的士及小巴转为石油汽车辆、引入低硫柴油、实施最严格车辆排放和车用燃料标准、加强管制黑烟车辆、要求欧盟前期柴油车辆安装微粒消减装置、资助欧盟前期和欧盟一期柴油车辆更换为欧盟IV期型号车辆等。

  有关措施已带来一定的成效。例如,自从引入超低硫柴油后,自1999年至2007年,路边二氧化硫的浓度已减少百分之二十二,现时与一般监测站录得的水平相若。此外,由於推行了上述的多项措施,路边可吸入悬浮粒子和氮氧化物浓度亦分别下降百分之十五和二十四。而被检举的黑烟车辆数目亦减少了百分之八十。

  但是,由於本港的车辆密度仍然很高,当中仍有不少较旧型车辆,加上市区楼宇林立,有碍空气污染物的扩散,因此,以上的措施仍未足以令路边的空气质素达致理想的水平。我们会继续与社会人士及运输业界共同努力,研究推行更多有效措施以进一步改善路边空气质素。

(三)我们在本年1月28日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的会议提交的文件内,已详细列出粤港在未来几年将采取的一系列减排措施。

  在改善区域空气质素方面,广东省政府会在积极推行现有的减排措施外,推出在「珠三角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中期回顾研究报告」内所建议的强化措施。这些强化措施包括新建燃煤电厂脱硝、实施更严格的工商业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产品行业清洁生产、限制消费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加强船舶污染排放控制等。

  香港方面,除了「中期回顾」报告内勾划了的一系列措施外,我们亦刚於今年4月正式推出「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以协助及鼓励在珠三角的港资企业,采用较洁净的生产技术和工序。有关计划已开始接受申请。

  至於改善路边空气质素方面,政府会从规划方面,继续扩大铁路运输系统,以减少对道路运输的倚赖,而多项新的大型铁路项目已正式落实。另外,政府由2008年4月1日起,向购买符合环保商用车辆认可标准(即符合欧盟五期废气排放标准)的新车车主,推出宽减首次登记税的优惠。有关规管停车熄匙展开的公众谘询,已於2008年3月底完成,我们现正分析收集到的意见,以便制定一个有广泛支持的规管方案。

  另一方面,环境保护署经已在2007年6月开展了一项研究,详细考虑世界卫生组织、欧盟和美国的最新研究成果,全面检讨本港空气质素指标,以及制订为达致该指标所需的长远空气质素管理策略,包括达标所需的减排措施及技术、其他政策如交通和规划等的配合、推行的方式和时间等。



2008年5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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