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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利诺修院学校列为法定古迹(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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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龙塘玛利诺修院学校今日(五月十六日)正式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列为法定古迹。

  宪报今日刊登该项公布。

  发展局发言人表示,玛利诺修院学校自一九二五年起一直为香港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在一九三七年落成的校舍主要建筑群,展现出多种不同的建筑设计风格,包括装饰派艺术、罗马式、新乔治亚风格和哥德复兴式。

  发言人说:「玛利诺修院学校在香港学校的建筑中甚为罕有,其校舍建筑群亦展示了不同的建筑特色,新旧建筑可融合而无损原有的和谐观感,是不可多得的范例。该校的红砖外墙亦令不少香港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玛利诺修院学校是有社会责任的业主和管理阶层的良好典范。在校方及玛利诺女修会的支持下,玛利诺修院学校包括一九三七年落成的学校主楼和修院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被宣布为法定古迹,并受该条例保护。」

  玛利诺女修会(又名「圣道明玛利诺女修会」,其原名为「圣道明海外传教女修会」)於一九二一年来到香港传教和服务香港,并於一九二五年创办玛利诺修院学校。该校最初是一所幼稚园,校址位於柯士甸道。一九三一年,圣德肋撒堂成立后,学校管理层认为发展中的九龙塘区是玛利诺修院学校的理想选址。窝打老道的新校舍於一九三三年开始兴建。

  一九三六年五月,当时的香港总督郝德杰爵士(一八八四至一九五一年)为学校主楼主持奠基仪式。翌年,玛利诺修院学校迁至新校舍,为幼稚园至预科程度的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校舍自始亦成为区内的地标。

  玛利诺的学校运作因二次大战而中断,校舍由一九四二至四五年曾改作日军医院。主楼旁边的修院在二次大战前开始兴建,於一九五三年竣工。一九六○年,学校的中学部迁往何东道5号的新校舍,此后,窝打老道学校主楼便一直由小学部使用,而主楼旁边的修院在一九九七年当小学改为全日制后,亦归小学部使用。

  於一九三七年落成的学校主楼采用中世纪修道院或学院的布局设计,列柱回廊围绕露天中庭。校舍建筑群的自由新都铎风格融合了多种不同的建筑设计特色,包括装饰派艺术、罗马式、新乔治亚风格和哥德复兴式。礼堂内罗马式的拱顶天花、面向界限街的麻石阶梯、尖拱门、四坡或斜折线形屋顶和建筑物正面的塔楼,均是主楼显著的建筑特色。

  玛利诺修院学校的布局和一九三七年落成的主楼保存甚佳,多年来并没有经过明显的改动或改建,校舍内仍保存古色古香的装饰和地台。校内优美的花园和园景,亦大为提高了该建筑群的整体性价值。



2008年5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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