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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的专业人士来港就业及来港受训人士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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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务处今日(五月十四日)公布,新印制的「专业人士来港就业申请表」(表格编号:ID 990A及ID 990B)及「来港受训申请表」(表格编号:ID 992A及ID 992B)将于下星期一(五月十九日)推出,新表格分别适用于专业人士来港就业或受训。

  入境处发言人表示,新的申请表格连同一并推出的简化措施,将会为申请人及本地聘用/保证公司带来更大的方便。

  按现行安排,申请人需因应不同的专业人士来港就业计划而填写不同的表格。由下星期一起,不论申请人是根据那一个专业人士来港就业计划申请来港,他们只需填写新的申请表格。新申请表同时融合随行受养人的资料,随行来港的受养人将再无须另行填写及递交受养人申请表。

  这些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亦已简化。发言人表示,如聘用/保证公司在紧接递交申请前的18个月内有一名非本地雇员曾获批予就业或培训签证/进入许可,便无须提交有关公司的证明文件,例如,商业登记、财务报告及公司背景资料等。

  申请表格可由下星期一(五月十九日)起于入境事务处查询及联络组、入境事务处各分处、各区民政事务处、中国驻海外大使馆及领事馆或香港驻中国内地及海外办事处免费索取。申请表格亦可从入境事务处网址www.immd.gov.hk下载。

  现时的来港就业及受训申请表格将可继续使用至八月三十一日。



2008年5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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